綠色建築與都市

綠色建築

本港建築物的耗電量,佔全港耗電量89%,故此,管理本地樓宇的電力需求和推廣建築物能源效益,是最有效減少能源需求的方法,對於解決由能源消耗引起的氣候變化問題,更為有效。此外,透過使用具能源效益的電器以減少電力消耗,亦是另一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法。

目前港府就綠色建築採用的政策如下:

規管措施

﹣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

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自2012年9月21日起全面實施,有關條例的規定如下﹕

  1. 新落成建築物的發展商或擁有人須確保建築物內的空調、照明、電力、升降機及自動梯等 4 類主要屋宇裝備裝置,符合《屋宇裝備裝置能源效益實務守則》(簡稱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》)的設計標準。
  2. 建築物的負責人,包括業主、租客或佔用人等在進行「主要裝修工程」時(超過500平方米),須確保建築物內的 4 類主要屋宇裝備裝置符合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》的設計標準。
  3. 商業建築物的擁有人須按照《建築物能源審核實務守則》,為建築物內的該 4 類有關「中央屋宇裝備裝置」每10年進行一次能源審核。

可是,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》在實施首10年,只可以為本港減少28億度電力。一般相信,《守則》可以為本港發展商及擁有人制訂「最低的能源效益標準」,建議政府應隔兩至三年提升《守則》,以促進節約能源。

﹣ 建築物(能源效率)規例

總熱傳送值(OTTV):總熱傳送值是一種量度建築物外牆能源消耗的方法。建築物外牆可謂室內和室外環境的緩衝區,較佳的建築物外牆,可減少把室外的熱力傳送至室內環境,有助減少室內空調使用,促進節能。

根據屋宇署的就建築物(能源效率)規例發表的實用守則,目前高樓的外牆個屋頂,總熱傳送值為24瓦特/平方米以內。(修訂前為30瓦特/平方米以內);平台的外牆個屋頂,總熱傳送值為不超逾56瓦特/平方米。(修訂前為70瓦特/平方米)。估計有關修訂,可以減少2.4%至4.4%的能源消耗,視乎室內樓面設計以及冷氣空調系統而定。

﹣ 能源效益(產品標籤)條例

條例要求五款電器產品,必須附有能源效益標籤協助消費者選擇具能源效益的電器。該五款電器包括:

  1. 慳電膽
  2. 冷凍器具
  3. 冷氣空調
  4. 洗衣機
  5. 抽濕機

除了上述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外,機電工程署亦推行了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,對象包括家用電器、辦公室器材及汽車合共二十款產品。

財政資助

港府推出4.5億元《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》,為業主立案法團提供財政資助,進行能源及碳審計以及改善能源效益工程。根據政府資料,《資助計劃》共接獲超過1,400份申請,涉及逾9,000幢樓宇,估計全數獲批准的申請,每年可以合共節省1.31億度電。

2011年6月,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推出為期四個月的諮詢,就11項樓宇減排節能的措施諮詢公眾意見,包括:

  1. 考慮收緊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》
  2. 考慮向高能源效益的建築物提供認可
  3. 研究擴大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涵蓋範圍
  4. 考慮收緊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下空調及雪櫃的能源評級
  5. 研究逐步淘汰能源效益較低的鎢絲燈泡
  6. 研究逐步淘汰能源效益較低的電力裝置 /產品
  7. 能源審核 /碳審計
  8. 進一步了解您的能源消耗情況
  9. 更多使用節能的管理系統
  10. 推動業界使用具能源效益的電器
  11. 電費架構檢討

委員會於2012年3月向政府提交了最後報告。政府支持該報告,期後更於同年6月至9月推行全民節能運動,獲近100間商場響應和承諾期內把商場平均溫度維持攝氏24至26度。

世界綠色組織支持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推行的節能措施,並建議政府盡快落實有關建議。

綠色城市

除了上述所需的「硬件」以外,香港可以透過鼓勵公眾參與「綠色香港運動」,令本港成為一個更為「綠色」的城市。

「綠色香港運動」由世界綠色組織的姊妹機構-香港綠色學會發起。該運動目的為動員社會各界,一同達到下列目標:

  • 與大自然建立和諧關係
  • 維持一個均衡的環境
  • 建立可持續發的模式
  • 保留及維持各自的獨特性

「綠色香港運動」包括以下部分:

  1. 推動綠色文化
  2. 推廣綠色大使
  3. 實踐綠色教育
  4. 建構綠色生活
  5. 發展綠色經濟

有關「綠色香港運動」的詳情,可瀏覽香港綠色學會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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