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氣質素

空氣質素欠佳會為公眾健康帶來風險,包括市民增加入院次數甚或過早死亡。本港社會需要就此承擔額外經濟及社會成本。

本港目前採用的空氣質素指標,於1987年訂立,為7種空氣污染物定下濃度標準,包括﹕二氧化硫、總懸浮粒子、可吸入懸浮粒子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、臭氧和鉛。

空氣質素指標量度7種污染物在不同時間的濃度,例如可吸入懸浮粒子在24小時及整年平均數,合共有14個空氣質素指標量度7種污染物。

近年來,空氣污染成為本港及國際社會的重要環境議題。本地及外國商會、公眾以至環保團體一直要求政府改善空氣質素,以及更新空氣質素指標。一本國際著名雜誌於2004年,以維港充滿煙霞的相片作為雜誌封面,顯示本港空氣問題嚴重,成為本地重點話題。

總括而言,香港的空氣質素議題包括﹕

  1. 現行空氣質素指標過時-與世界衛生組織的空氣質素指引比較,本港目前沿用的空氣質素指標所訂下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標準較寬鬆。
  2. 路邊空氣質素欠佳 - 據政府空氣監測站數字,在2011年全年,路邊空氣監測站,包括旺角、中環及銅鑼灣約有兩成時間錄得空氣污染指數逾100,超過目前法定標準,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。
  3. 未有公布微細懸浮粒子資料 (PM2.5) – 直至2011年11月為止,政府的空氣污染指數仍未公布微細懸浮粒子的資料。

在公眾要求下,香港政府在2012年1月宣布會更新空氣質素指標,預期於2014年生效。新指標會為微細懸浮粒子設立濃度標準。

在12個新空氣質素指標中,6個會採納世界衛生組織達㺫空氣質素指引前的中期目標一或二。其餘6個世衛沒有設立中期中標的指標,政府會採用世衛的空氣質素指引作為目標。

世界綠色組織認為,香港政府應透過改善空氣質素,特別是路邊空氣質素,以保障市民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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